职业病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 条例》的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所以按照工伤的标准予以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药品目录、工伤 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 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 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 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 基金支付。
5、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