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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所在单位和本人缴满了1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缴费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要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证明。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审理发放办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