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怎么处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十七条规定, 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 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 二审人民法院维持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 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十七条规定, 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 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 二审人民法院维持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 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