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 的新规定是什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法全文》 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 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