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一下商纣王的六大罪名
商纣王本名受德,庙号帝辛,“纣”是周人为其所上的批评性质的谥号。商纣王经常与夏桀并称,作为无道暴君的代名词。关于纣王的种种暴行,《史记》和《尚书》篇都有记载。然而早在春秋时期,孔子的学生子贡就曾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因此历代为商纣王翻案的声音不断。
一、酗酒
根据相关史籍记载,纣王非常喜欢喝酒,酗酒淫乐那是时常的事。要知道,“酒”这个字在甲骨文里出现的频率是非常高的。在那个时代,人们既可以用来祭祀祖先,同样也可以用酒来祈求天神保佑丰收。由此可见,酒在商人的生活中并非只是一种饮料,而是社会生活的必需品,因此酒成为商朝贵族日常饮食生活的一部分也就不足为奇了。周人认为“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所以要发布“禁酒令”,告诫殷民不要酗酒。可见,在商朝时期,酗酒已经成为了一种非常严重的社会风气,并非纣王所独有,因此称酗酒为罪,略显牵强。
二、用人失当
《尚书》中说纣王“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但实际上,纣王不用贵戚旧臣是有原因的,中国古代的帝位继承法主要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两种,这两种方法在商代都是存在的。有商一代,通过兄终弟及这种方法继承王位的商王将近一半。两种继承方法并存极易造成王权继承混乱,从而引发很多政治上的风险。因此,从康丁开始直至商末,再无兄终弟及的情况存在,可见商朝后期的统治者也开始有意避免这种继承方式。
三、听信妇言
纣王“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有听信妇言之罪。但事实上,中国古代妇女地位下降而沦为男人的附庸,是从周代开始逐渐形成的。而商朝时期,女人的地位是比较高的。举个例子,妇好是商朝 23代王武丁之妻,她不仅能率军队开疆拓土,还能主持各种祭祀活动,深得武丁的宠爱和臣民的敬仰。
四、迷信鬼神
商朝时期的人们,普遍是分迷恋鬼神,大到祭祀和征伐,小到求医和解梦等,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需要进行卜问。所以纣王迷信鬼神的思想是正常的,是符合当时的社会潮流的,并非纣王所特有。
五、荒废祭祀
根据《尚书》里的相关记载,指出纣王“昏弃厥肆祀弗答”,荒废祭祀。我们从甲骨卜辞中可以看到,商王朝的祭祀几乎天天举行,几乎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到了商纣王时期,并没有见到纣王祭祀其父“帝乙”的卜辞,但有关征伐、畋猎等卜辞却没有间断。可知商纣王晚期确实有荒废祭祀的情况。
六、刑罚严酷
据《史记》记载:“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炮烙之刑”据传说是一种残酷刑罚,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使热,令一些罪犯走在上面,不一会儿就会跌入炭中被活活烧死。但关于“炮烙之刑”,目前在出土文献中未见记载,也没有类似的刑具出土。但从商代晚期甲骨文的内容来看,当时至少有刖、、宫、途、劓、墨、醢、乇、伐、等肉刑。但说句实在话,残酷的刑罚并非纣王所独有,而是所有原始刑罚的共同特点。
综上所述,笔者个人认为商纣王并非犯有滔天之罪,史书所载纣王的种种罪行,大多都是出于周朝的政治需要而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