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的官职的历史变革
“宰相”一词,是对历史上主持朝政、掌握朝廷大权的职官的一种通称,并不是一种具体职官的名称。
在秦代,可称为“宰相”的职官其实就是“丞相”一职。汉代也有“丞相”一职,不过为了分割丞相之权,又出现了“左丞相”、“右丞相”的官职。
宋代的文武大权掌握在设于禁中的中书门下(简称“中书”)和枢密院两个部门,中书省和枢密院这“二府”也有分工,中书省掌管行政,枢密院掌管军队调遣、配备和给养。中书侍郎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加“参知政事”衔就是副宰相,又称为“执政”。
明太祖为了加强皇权,于明初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及丞相之职,设立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的顾问,并任用这些大学士在内廷讨论政务,草拟诏敕,处理军政大事,实际上成了“内阁”,是管理全国政务的 高机关。
清代初期在八旗制的基础上,凡军国大事都要经过议政王各大臣讨论通过。同时又设立了“南书房”掌管内阁事务,并设“南书房行走”之职,是实际宰相。
至清末,改革官制,成立责任内阁,所属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法部、陆军部、海军部、邮传部、农工商部、理藩部共十部,长官称大臣,十部大臣都是国务大臣。
总的来说,我国历史上“宰相”一职,经历了从个人宰相制到集体宰相制的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