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 残酷的刑罚有哪些
十名,鸩毒
鸩毒,常用于秦朝对贵族或者高官的赐死,使其喝毒药而亡,在这些刑法中可以说是 轻的一种,死时基本上没有什么痛苦。
九名,枭首
也就是后市朝代所使用的砍头,这就刑法是将犯人的头颅砍下,然后插在木杆上示众,这种刑罚在十大酷刑中也是非常的轻,对于犯人来说并没有这么大的痛苦。
八名,腰斩
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拦腰斩断,这种刑罚通常也会一瞬间使犯人死亡,但是会有极少数生命力顽强的罪犯在 一时间没有死去,感受无尽的痛苦。
七名,磔刑
从 七名开始已经较为残酷了,磔刑是先将刑法的四肢砍断,然后斩首示众。斩断犯人四肢的时候罪犯通常并不会直接死去,而在这期间会遭受身体与心灵上巨大的痛苦。
六名,车裂
行刑者会将犯人的四肢与头颅绑上绳子,系在战车之上,然后驱动战车,将犯人活生生的拉扯而死,死后四分五裂,及其悲惨。后世朝代的五马分尸就是从此演变而来。
五名,定
定 是指将犯人放入水中或者埋入土中,使其窒息而死。行刑者会将罪犯先行捆绑住,然后根据犯人犯错程度的高低选择将其扔入水中还是埋进土里。因为古时讲究入土为安,所以活埋入土中的犯人犯罪程度较低。
四名,梳洗
这里的梳洗指的可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行刑者会手持一把巨大的金属梳子,然后将犯人的血肉一层层的刷下来,直至肉尽骨露。这对于行刑者也有着严酷的要求,在犯人的血肉还未被刷尽的情况下如果已经死去,那么行刑者也将受到惩罚,这使得行刑者不能有丝毫的同情心,而犯人将于临死前痛苦至极。
三名,瓮
瓮 是从“请君入瓮”这个成语而来,翁是古时候的一种吃饭的器皿,形状如同缸一样,而瓮 就是指将犯人做成饭菜让其他人享用。方法是找到一个大缸,将犯人置于其中,下面铺满树枝柴火,将犯人活活蒸熟,残忍无比。
二名,具五刑
具五刑是五种刑法一同施展,包括“黥”、“劓”、“斩趾”、“断舌”、“枭首”,分别对应着在脸上刻字、削去鼻子、斩去脚趾、割断舌头、砍头示众,要知道在古代的时候人的名节是要大与生命的,而这种刑法会在犯人死前对他的名誉造成 严重的影响,在此之后才会将他 去。在秦时期,丞相李斯就是死于这种刑罚,遗臭万年。
一名,株连
也会被称作连坐制度,是 重的一种刑法,在古时家庭观念极重,同乡之间关系极为密切,而连坐则是一人犯错,他的家族与同乡都要受到惩罚,轻者流放,重者直接处死。想想就令人浑身颤抖,恐怖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