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与本质
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区别与对立:
a、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b、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
c、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与对立具体表现为:其一,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其二,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其三,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其四,现象是丰富多样的,本质是单纯的。
3、辩证统一: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总要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总是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有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