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需要满足以上提取条件,便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相关业务了。
流程: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然后携带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合格后便可以提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