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贷行为是不合法的
1、贷款用途:这个是针对借款人的,正常的情况下,贷款可以用于装修、留学、旅游、购买大额耐用品、结婚、家居、购车等,如果借款人把贷款用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或投资理财等,那么贷款机构可以要求立即结清。
2、高利贷: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36%以上就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遇到高利贷,要积极协商,超出法律保护范畴的利息是不用归还的。
3、未成年: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借款人还未成功,出借人与未成年签订的借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终决定权在监护人身上。
4、诉讼时效:签订借款协议会有时间限制,如果贷款人一直未向借款人讨债,上诉时效是2年,超过了2年出借人还没有告借款人,那么双方之间的债务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5、强迫”贷款双方应该秉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贷款合同,如果借款人被强迫欠下贷款或借条,那么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6、套路贷:套路贷是现在很常见的诈骗行为,伪装成贷款的形式,危害非常大,要注意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