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有暖气吗
有。
根据《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十七条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
十八条供用热双方应当订立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当使用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订的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供用热合同应当载明供热时间、质量、价格、计费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等内容。
十九条本市居民供热期为当年11月21日至次年3月10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候异常情况作出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有。
根据《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十七条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
十八条供用热双方应当订立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当使用由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制订的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供用热合同应当载明供热时间、质量、价格、计费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纠纷处理等内容。
十九条本市居民供热期为当年11月21日至次年3月10日。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候异常情况作出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