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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乌台诗案是怎么回事

乌台诗案发生于元丰二年,时御史何正臣等上表弹劾苏轼,奏苏轼移知湖州到任后谢恩的上表中,用语暗藏讥刺朝政,随后又牵连出大量苏轼诗文为证。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据《汉书·薛宣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野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由此得名。

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改革。由于苏轼与变法派的政见不合,遭受排挤。苏轼自觉在朝廷无法立足,于是申请外任。在神宗的直接干涉下,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年)任杭州通判。之后又分别担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任职上,苏轼看到了新法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流弊。像涉嫌朝廷放贷的青苗法、两浙路严苛的食盐专卖法、鼓励人告密的手实法等,苏轼都极为反感,于是便形诸吟咏,对新法实行过程中出现的弊端进行批评和讽谏。而在当时,王安石早于熙宁九年(1076年)二次罢相,变法事业的主导者已经从王安石变为神宗本人。当时变法已经成为皇帝亲自部署的既定国策,反对变法就是反对神宗的既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