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 应该如何交纳
合于劳动 条例 十五条养老规定的工人职员,因企业需要留其继续工作者,除工资照发外,另由劳动 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已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五;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
合于劳动 条例 十五条养老规定的工人职员,因企业需要留其继续工作者,除工资照发外,另由劳动 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在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已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十五;已满十五年及十五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