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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低工资标准

成都   低工资标准

四川省成都市2020年 低工资在全市有两个标准,其中天府新区、高新区等14个区县月 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简阳市、都江堰市等8个区县月 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因此成都市职工适用的 低工资标准需要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决定。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 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 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 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 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