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一般是赔付多少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 八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 人在使用被 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 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 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