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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谁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谁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九条规定, 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