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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规则

科目三规则

科目三新规则灯光的使用:有近光灯、远光灯、右转向灯、左转向灯、示廓灯。启动车辆开启灯光,打开近光灯,夜间行驶路边没有路灯照明情况较差的情况下使用远光灯。若夜间行驶照明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则使用近光灯,若前方有车相对而来,保持近光灯,如果是远光灯状态需要切换为近光灯。行驶中前方有车辆跟随行驶,保持近光灯。夜间与非机动车相对而来会车需要切换为近光灯,与机动车会车同样使用近光灯。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坡路、拱桥、急弯路使要连续三次交替适用远光灯和近光灯。超越前方车辆同样的远光灯近光灯连续三次交替使用,用来提醒对方车辆。在雨、雾、雪能见度较低的道路行驶时,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并开启雾灯。在路边临时停车,要关闭近光灯,打开示廓灯。夜间行驶右转弯,使用近光灯和右转向灯;左转弯则使用近光灯和左转向灯。科目三路灯考核规则一定正确使用灯光,不仅可以保障考核顺利通过,更是以后行驶车辆中对自身的安全保障,千万不要敷衍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