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条件有什么呢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 (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