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综合知识

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与主板无太大差别,除了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以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买入时,数量须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卖出时,申报数量也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 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3、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与主板相同,涨跌幅比例为10%。

涨跌幅价格计算公式: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

4、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每个交易日上午9:00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为连续竞价时间。休市时间以国家法定假日和公告的休市时间为准。

5、实行T+1流转制度。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是无法卖出的,卖出需要等到 二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