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办职能是什么
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1、机关分布: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四块机构牌。其中:机构设置上隶属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较多,比如:林业、水务、农科、农机、交通、国土、村建、环保、安监、扶贫、教育、卫生、计生、社保、财政等,司法部门(公安、司法、法庭)是乡镇与上级主管局单位实行“双重”管理。
2、党委下面明确的部门只有几个办公室(比如党委办、组织办、宣传办、党校等),但是全局的工作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还有几个部门,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