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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受教育结束时间

子女教育支出专项扣除标准: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即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