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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领了一年人死了怎么办

养老      领了一年人死了怎么办

养老 只领一年人就死了,可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社会 法》 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根据人社部《实施〈社会 法〉若干规定》 六条:职工基本养老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 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 关系。社会 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

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 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 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 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