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区别
街道办事处是地方基层政府的在城镇的派出机构,受地方政府领导和委派,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管理,民主管理形成的机构,是一种自律机构,不是行政机关。
说明:
居委会的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