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失业 费几年
缴纳失业 费十五年,根据《社会 法》,个人退休的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缴满十五年,而劳动者退休之后,不可以再参加包括失业 在内的社保,那么推定失业 的缴费年限应当是十五年。
法律依据:
《社会 法》 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 待遇。
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 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 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