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实行
全面开放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27日,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决定将 十八条 一款分为两款,作为 一款、 二款, 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