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丧葬费标准
退休教师丧葬费各地的标准都有所不同,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的退休教师。如果是病故的,丧葬费为7000元,如果是因公死亡的,丧葬费为9500元。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丧葬费为平均六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 一条
丧葬费标准
(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
(二)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6500元调整为9000元。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丧葬费如执行了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1997〕257号文件规定标准(按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确定)的,不再同时执行本文所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