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理由可以有哪些
社保补缴理由有用人单位漏报、少报员工的社会 或者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法律依据】
《社会 法》 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 登记。未办理社会 登记的,由社会 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 费。
社保补缴理由有用人单位漏报、少报员工的社会 或者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法律依据】
《社会 法》 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 登记。未办理社会 登记的,由社会 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