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军在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全中国人民迫切希望进行和平民主建国。然而,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却违背人民的意愿,企图发动新的内战,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武装,独吞抗战胜利果实,实现独裁统治。因此,国民党政府从日本宣布投降的那一天起,就开始一方面同中共进行和平谈判,制造和平烟幕;
一方面以受降日军为名调集军队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发动进攻。在上党、察绥、邯郸等地和津浦路遭到解放区军民的有力回击之后,蒋介石被迫于12月31日同意签订《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的协议》,并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但是,蒋介石仍在调兵遣将,整编军队,积极进行全面内战的准备。
1946年2月,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召开军队整编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军事体制和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一切军事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决定,蒋介石任国民政府主席,统帅全国的陆海空
军部队;在国民政府主席下设置国防部,白崇禧任国防部部长。新组建的国防部,是国民党军的 高军事领导机构,在组织编制上设有6厅7局。其中,6个厅分别具体分管:人事、情报、计划、作战、训练、研究;7个局则分别具体分管:
新闻、民军、保安、预算、史料、警察、兵役。除国防部外,另设参谋长总长,由陈诚担任。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决定将战区机构改为绥靖主任公署;集1949年的蒋介石团军机构改为绥靖区和整编军;军缩编为整编师,师缩编为辖3个团的整编旅;裁减新编师、暂编师、预备师等番号。
根据整编会议确定的方针,国民党在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将军队总数减少了三分之一,由抗战胜利之初的113个步兵军,精简整编为86个整编师(军),248个旅,其中86个整编师中有美械、半美械装备的22个师。6月1日,国民党政府将军事委员会和军政部正式改组为国防部,掌管全国军政事务,国防部下辖陆军、海军、空军、联合后勤4个总司令部;
武汉、北平、西北、东北、广州5个行营;徐州、郑州、衢州等“绥靖”公署以及重庆行辕、 2战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和 79军等直属军政机关和部队。撤销了抗战时期成立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并改为陆军总部。
国民党军中央军事机构编制序列(1946年6月一1947年6月)
国民政府主席 蒋中正
国防部 国防部长 白崇禧(辖2个军)
陆军总司令部 总司令 顾祝同
副总司令 汤恩伯 范汉杰
海军总司令部 总司令 陈诚
副总司令 桂永清
空军总司令部 总司令 周至柔
副总司令 毛邦初 王叔铭
联合后勤总司令部 总司令 黄镇球
副总司令 黄维 陈良
国民党军总部直辖机构编制序列(1946年6月~1947年6月)
陆军总部 总司令 顾祝同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司令 陈仪(辖2个军)
南京警备总司令部 司令 汤恩伯
交通警备总司令部 吉章简
淞沪警备总司令部 司令 李及兰
京沪卫戍总司令部 司令 汤恩伯(兼)
淞沪警备司令部 司令 宣铁吾
国民党军武汉行营编制序列(1946年6月~1947年6月)
武汉行营 主任 程潜
副主任 孙蔚如 王瓒绪 唐式遵
参谋长 郭忏
6绥靖区 司令官 周岩
整编 66师 师长 宋瑞珂
整编 75师 师长 柳际明
7绥靖区 司令官 王陵基
10集团军 总司令 欧震
27集团军 总司令 李玉堂
武汉警备总司令部 总司令 郭忏
整编 11师 师长 胡琏
1946年6月下旬,蒋介石集团在内战准备就绪后公开撕毁停战协定,向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在中原、冀鲁豫、晋南、晋察冀、东北、西北等战场经8个月的作战,国民党军损兵折将71万余人,被迫从1947年2月开始转为向陕北和山东两个战场的重点进攻,但同样遭到惨败,其他战场也严重受挫。
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开始举行反攻。接着,晋冀鲁豫野战军(刘、邓大军)、太岳兵团(陈赓、谢富治)、华东野战军外线兵团(陈毅、粟裕)三路大军驰骋中原,威胁武汉和南京,迫使蒋介石不得不由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继而又由全面防御转入重点防御。到948年,国民党军在长江以北的几个军事集团逐步退守在长春、沈阳、锦州、天津、北平、济南、徐州等孤立城市。在此期间,国民党军许多部队因其建制被打乱,曾在不同战场、不同部队中进行过多次局部的编制调整。
1948年5月,为了适应重点防御的需要,国民党军将在各地的行辕撤销,陆续设立了东北“剿匪”总司令部、华北“剿匪”总司令部、徐州“剿匪”总司令部、华中“剿匪”总司令部。8月,蒋介石在南京召开“军事检讨”会议,除研讨了作战方针、作战指挥、编制装备、后勤供给、士气、情报等方面的问题外,会议决定取消整编师、旅编制和番号,恢复原军和师的编制与番号。
会议同时还决定,迅速扩建150万人的二线兵团,以便及时补充一线兵团。此次整编后,何应钦任国防部部长,林蔚、郑介民、黄杰任次长,顾祝同任参谋总长,刘斐、方天任次长。国民党军共编成6个绥靖公署、4个“剿匪”总司令部、17个兵团、19个绥靖区、116个军、333个师。
国民党军陆军总司令部:余汉谋任总司令,孙立人、关麟征任副总司令(辖整编 31、 88师、暂编 23师、青年军 202、 206师)。
国民党军空军总司令部:周至柔任总司令,毛邦初任副总司令,王叔铭任副总司令兼参谋长。下辖: 1、 2、 3、 4、 5军区。
国民党军海军总司令部:桂永清任总司令,周宪章任参谋长。下辖:海防 1、 2舰队和 1、 2、 3、 4军区。
国民党军联合后勤总司令部:郭忏任总司令。下辖: 1、 2、 3、 4、 5、 6、 7补给区。
国民党军太原“绥靖”公署:阎锡山任本任,杨爱源、孙楚任副主任,赵世玲任参谋长(辖 19、 30、 33、 34、 43、 61军)。
国民党军西安“绥靖”公署:胡宗南任主任,裴昌会、高桂滋、石敬亭、罗泽阋、于达、董钊任副主任,于达兼任参谋长(辖 5兵团、整编 1、 29军, 17、 18、 19绥靖区, 65、 76、 79军,西安警备司令部)。
国民党军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张治中任长官,马步芳、马鸿逵、马鸿宾、郭寄峤、陶峙岳任副长官,刘任任参谋长(辖 11、 81、 82、 91军及整编 42、 78师)。
国民党军重庆“绥靖”公署:朱绍良任主任,王缵绪、贺国光、杨森、邓锡侯、前大钧任副主任(辖 24、 26、 95、 98军)。
国民党军长沙“绥靖”公署:程潜任主任,刘膺古、唐式遵、黄杰、方天、李默庵任副主任(辖 17绥靖区)。
国民党军广州“级靖”公署:宋子文任主任,黄镇球、邓龙光、繆培南、张达、徐景唐、吴奇伟、梁盛华任副主任(辖6个旅)。
国民党军衝州“绥靖”公署:汤恩伯任主任,陈大庆、宋思一、张雪中、宣铁吾任副主任(辖 31、 75军)。
国民党军东北“删匪”总司令部:卫立煌任总司令,罗卓英、郑洞国、范汉杰、瘳耀湘、孙渡、马占山、万福麟、梁盛华、陈铁、张作相、杜聿明任副总司令,赵家骧任参谋长,宋子英、郝家骏、姜汉卿、袁克征、彭杰如任副参谋长。下辖:錦州指挥所,范汉杰任主任,贺查任副主任,唐云山、李如和任参谋长。
下辖: 6兵团,卢波泉任司令官,杨宏光任副司令官,董汉三任参谋长(辖 54、 93、新编 5、 8军);
剿总直辖: 1兵团,郑洞国任司令官,曾泽生任副司令官,杨友梅任副参谋长(辖 60军、新编 7军);
8兵团,周福成任司令官,蒋希斌任参谋长,赵蕴奇任副参谋长(辖 53军); 9兵团,廖耀湘任司令官,杨焜任参谋长(辖新编 1、 3、 6军和 6、 49、 52、 71军);
沈阳警备司令部;沈阳防空司令部;冀热辽边区司令部;东北 2守备总队;东北守备 1总队;沈阳 2守备总队。
国民党军华北“副匪”总司令部:傅作义任总司令,陈继承、刘多莶、宋肯堂、上官云相、邓宝珊、吴奇伟、冯钦哉任副总司令,李世杰任参谋长。
下辖: 34集团军(后改编为 4兵团),李文任总司令(辖 16、 94军); 11兵团,孙兰峰任司令官,贾文符任参谋长(辖 105军和骑兵 5、 11旅及榆林、归绥、保定警备司令部); 17兵团,侯镜如任司令官,刘春岭、林伟俦任副司令官,李荻秋任参谋长(辖 62、 87、 92军);
国民党军晋陕绥边区司令部,邓宝珊任总司令(辖 22军);北平警备司令部,陈继承任司令;天津警备司令部,陈长捷任司令,邱宗鼎任副司令(辖 62、 86军及 184、 326、 333师);
国民党军“剿匪”总司令部直辖: 13军; 35军; 101军; 104军;新编 2军;暂编 3、 4、 5军;台湾警备司令部:朱绍良任总司令,彭孟缉任副总司令(辖 31军和警备旅);首都卫戍司令部:孙连仲任总司令;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汤恩伯任总司令。
国民党军徐州“删匪”总司令部:刘峙任总司令,李延年、冯治安、刘汝明、韩德勤、孙震、陈鼎勋任副总司令,李树正任参谋长。下辖: 2兵团,杜聿明(邱清泉后)任司令官,邱清泉、舒适存、谭辅烈、高吉人任副司令官,李汉萍任参谋长(辖 5、 12、 70、 72、 74、 116军及整编 5师);
6兵团,李延年任司令官,梁栋新任参谋长(辖 39、 54、 96、 99军); 7兵团,黄百韬任司令官,黄国梁、唐云山任副司令官,魏翔任参谋长(轄 25、 63、 64、 72、 100军及整编 45师); 13兵团,李弥任司令官,赵季平、陈冰、李九思任副司令官,吴家钰任参谋长(辖 8、 9、 64、 115军);
16兵团,孙元良任司令官,曾苏元任副司令官,张益熙任参谋长(辖 41、 47军及整编 69师);
国民党军 1“绥靖”区,周岩任司令官,頋锡九、李天霞、孙良诚任副司令官(辖 21、 51军及暂编 23、 25师); 2“绥靖”区,王耀武任司令官,牟中珩任副司令官,罗辛理任参谋长(辖整编 96军及整编 73师);
国民党军 3“绥靖”区,冯治安任司令官,李文田、何基沣、张克侠任副司令官,陈继庵任参谋长(辖 59、 77军);
国民党军 4“绥靖”区(11月改编为 8兵团),刘汝明任司令官,曹福林、米文和、田镇南任副司令官,董汝桂任参谋长(辖 55、 68、 96军);
国民党军 9“绥靖”区,李延年任司令官,汤位东任副司令官(轄 44军);
国民党军 11“绥靖”区,刘安琪任司令官,施诚任副司令官(辖整编 8、 32、 54师); 12“绥靖”区,陈鼎勋(李振清后)任司令官(辖 40军及暂编 26旅);“剿总”直辖: 22、 28、 66、 107军。
国民党军华中“剿匪”总司令部:白崇禧任总司令,张轸、徐祖貽、夏威、宋希濂、潘文华、孙震、李品仙、陈明仁任副总司令,徐祖贻兼任参谋长。
下辖: 3兵团,张淦任司令官,张光玮任副司令官(辖 7、 48、 58军); 12兵团,黄维任司令官,胡琏、吴绍周任副司令官,萧锐任参谋长(辖 10、 14、 85军); 14兵团,宋希濂任司令官,杨干才任副司令官(辖 15、 20、 28、 118、 122、 124军);
国民党军 5“竣靖”区,张轸任司令官,赵子立、朱其平任副司令官(辖 58、 126、 127军); 13“绥靖”区,王凌云任司令官,万式炯任副司令官(辖 2、 15军); 16“绥靖”区,霍揆彰任司令官,刘玉卿、李奇中、丁德隆任副司令官(辖整编 52师);“剿总”直辖: 46军;整编 97师;武汉警备司令部。
下一节:地方独立军阀武装
民国四大时期的国民党军编制
国民党军在北伐战争时期
国民党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国民党军在抗日战争时期
国民党军解放战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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