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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的冤假错案

春秋时期的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历朝历代都屡见不鲜。比如感天动地窦娥冤,比如精忠报国岳飞传。罪名都是罗织的,主审官惊堂木一拍,要么招,要么死,再无 三条路可言。

若干年后平反昭雪,后人大都欢呼雀跃,乃至感激涕零。就好比《我不是潘金莲》里执拗的不要不要的李雪莲,能给个说法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冤假错案制造者的追责,很少有人提,当然也就很少能够兑现。

春秋时期,诸侯纷争,天下一片混乱。 后打来打去弱肉强食终于折腾出了五位 哄哄的人物,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春秋五霸。

能称王称霸的,自然有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的贤臣良将。晋文公手下就有一位刚正不阿,明察秋毫的好法官李离。《史记·七十列传·循吏列传》有载:“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 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 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 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大法官李离也有擦枪走火的时候,有一次审理案件时居然听察案情有误,不由分说就把罪犯斩首示众了。后来详加盘查竟然发现自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于是毫不犹豫的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罪。晋文公自然舍不得这么一位铁面无私的好法官,于是替他百般开脱,万般赦免。李离不听那一套,他认为法官判案有法规,错判刑就应该自己受刑,错 人就要以死偿命。

依了晋文公,属下那么多,随便找个替罪羊算了。李离死活不干,大义凛然地说主审法官做的是至高无上的司法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领的俸禄很优厚,也不曾分赏给下属。如今冤假错案闹出了人命,却要下属来承担责任,这么干是没有道理的。

终,李离大法官没有听从晋文公的赦令,伏剑自刎而死。太史公评点的很有道理:“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倘若人人都能恪守法纪,何愁国家不昌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