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 的惨烈经过
日军早在攻入南京之前就开始对南京周边地区的狂轰滥炸。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本部通过了《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 103条规定:“战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包括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怖,挫败其意志。”这是人类战争史上 一次明文规定可以在战争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为目标实施空袭,突破了战争伦理的底线。
1937年9月19日,日军 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下令对南京等实行“无差别级”轰炸。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更广义的南京大屠 的起始日期。这一天,日本 三舰队司令长官长谷川清下令所属 2联合航空队(1937年9月10日刚刚从大连转场到新落成的上海公大机场)对南京市区进行“无差别级”轰炸。
上午8时15分,警报声大作,江阴要塞瞭望台报告:大批敌机正自下游向江阴飞来!海军各舰炮手均各就各位。几分钟后,只见一个由33架敌机组成的庞大机群在3000米高度向西南飞去。
这天正是著名的“9·19空战”日,敌机被我空军 四大队击落4架,击伤1架。中国空军后来的传奇人物刘粹刚自此一战成名。9时20分左右,警报声又起,海军见1小时前西飞的敌机群正杂乱无章错落地返航,料定必是被我空军击败,便以排炮“欢送”。
敌机惊魂未定,无心恋战,未发一枪,未掷一弹,均高速向东逃窜。下午2时30分,又传来警报声,见敌机28架,又在南京被中国空军击溃。这次,该机群未敢沿江飞行,绕开中国高射炮火有效射程返航。
大规模集体屠
进城兵力约50000人,执行军纪维持的宪兵却仅有17人的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 戮之外,还对中国人,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进行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 ”。大规模屠 方法有机枪射 、集体活埋等,手段极其残忍。
12月15日(日军占领 3天):已放下武器的中国军警人员3000余人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多人当场遇难。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夜,解往鱼雷营的中国平民及已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9000余人被日军屠 。又在宝塔桥一带屠 3万余人。在中山北路防空壕附近枪 200人。
12月16日(日军占领 4天):位于南京安全区内的华侨招待所中躲避的中国男女难民5000余人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日军用机枪射 后,弃尸于长江以毁尸灭迹。5000多人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日军在四条巷屠 400余人,在阴阳营屠 100多人。
12月17日(日军占领 5天):中国平民3000余人被日军押至煤炭港下游江边集体射 。在放生寺、慈幼院避难的400余中国难民被集体射 。
12月18日(日军占领的 6天)夜,下关草鞋峡。日军将从南京城内逃出被拘囚于幕府山的中国难民男女老幼共57418人,除少数已被饿死或打死,全部用铅丝捆扎,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并对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以乱刀砍戮。事后将所有尸骸浇以煤油焚化,以毁尸灭迹。此次屠 仅有伍长德一人被焚未死,得以逃生。大方巷难民区内日军射 4000余人。
人竞赛
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每日新闻》)报道两名日本军官的“ 人竞赛”。日军 十六师团中岛部队两个少尉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其长官鼓励下,彼此相约“ 人竞赛”,商定在占领南京时,谁先 满100人为胜者。他们从句容 到汤山,向井敏明 了89人,野田毅 了78人,因皆未满100,“竞赛”继续进行。12月10日中午,两人在紫金山下相遇,彼此军刀已砍缺了口。野田谓 了105人,向井谓 了106人。
又因确定不了是谁先达到 100人之数,决定这次比赛不分胜负,重新比赛谁 满150名中国人。这些暴行都一直在报纸上图文并茂连载,被称为“皇军的英雄”。日本投降后,这两个战犯终以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 俘虏及非战中人员“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的罪名在南京执行枪决。
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查证:日军集体大屠 28案,19万人,零散屠 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 ,中国军民被枪 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
强奸
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他们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些妇女被日军强奸了好几次,往往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乱伦行为。估计当时发生的强暴案可能超过20000宗。
抢劫纵火
抢劫和纵火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报告称:“南京31%的建筑被烧毁;店铺被毁比例更高;日军损毁及抢劫造成高达1亿法币的直接损失;南京周边公路沿线的农村地区被洗劫几尽,并陷入缺少种子、牲畜、劳力和工具的困境中,播种的粮食作物仅为平常年份的10%。
对于日军在全城纵火造成的严重后果,据国际委员会委员斯迈思所作调查统计:全市房屋,有24%毁于纵火焚烧;城外有62%的房屋被烧毁,通济门外被烧房屋高达78%;在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和六合(半县)四个半县中,共有30.08万间房屋被毁,占这些地区房屋总数的40%,其中多数是被烧毁的。
1946年2月,南京调查敌人罪行委员会共获得500余份资料,其内容涉及日军在南京的屠 、伤害、奸淫、劫夺、破坏、强制服役等及中岛、长谷川等29支日军部队罪行总数达295882种。
南京大屠 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从1946年6月起,至9月底全部完成,计有确实人证案件2784件,根据调查结果制成被害人伤亡统计表、侵华日军罪行各类统计表、可出庭作证被害人住址姓名表,撰写了南京大屠 惨案述要,分别供远东法庭和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作为审讯日本战犯之证据。
从调查罪行种类来看,其中枪 1159件,用刺刀刺 667件,集体屠 315件,拉夫285件,烧 136件,打死69件,先刑后 33件,先奸后 19件,炸死19件,强奸16件等。从受害者性别来看,男性死伤及生死不明者计2292件,女性死伤及生死不明者计478件,性别不明者计14件。
在个案调查方面,该委员会提供了较为典型的10名受害者的案例,除庄少德案同南京大屠 没有关联外,其他9人如柏鸿恩、李秀英、殷有余等均为大屠 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