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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的异同

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的异同

庆历新政

庆历新政为中国北宋仁宗庆历(1041年—1048年)年间进行的改革。宋仁宗时,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社会危机日益严重。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范仲淹向仁宗上《答手诏条陈十事疏》,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项以整顿吏治为中心,意在限制冗官,提高效率,并藉以达到节省前财的改革主张。

欧阳修等人也纷纷上疏言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意见,施行新政。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更荫补法,规定除长子外,其余子孙须年满15岁、弟侄年满20岁才得恩荫,而恩荫出身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才得补官。又规定地方官职田之数。庆历四年(1044年),更定科举法。另外,还颁布减徭役、废并县、减役人等诏令。

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阻挠。次年(1045年)初,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相继被排斥出朝廷,各项改革也被废止,新政彻底失败。这次改革虽然失败,却为后来的王安石变法拉开了序幕。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在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相同点:

①背景相同,即社会危机: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反抗斗争不断发生;冗官、冗兵、冗费,财政困难;来自辽和西夏的威胁。

②目的相同:巩固统治,挽救危机。

③作用相同:都触动了旧势力的利益。

④结果相同:旧势力强烈反对,失败。

⑤性质相同:是对封建社会内部矛盾进行局部调整的改革。

不同点:

①中心内容不同:庆历新政的中心是整顿吏治,王安石变法的中心是理财。

②措施不同:庆历新政主要在政治上,如严格官吏升迁考核制度,严肃中央政令,取信于民;王安石变法包括理财、军事、取士等措施。

③失败原因不同:王安石变法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宋神宗死后,新法被废除;庆历新政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因而失败。

④影响不同:王安石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贫积弱局面;庆历新政对缓和社会矛盾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时间太短作用不大。

⑤改革程度不同:庆历新政-局部改革;王安石变法-全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