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爵制度的演变过程
爵位虽然只是一种称号,但它却是社会地位高低和享受物质利益多少的标志。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商王朝开始,一直到清朝,封爵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嬗变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四个阶段。
1、先秦时期
商朝时期,封爵即分封诸侯,爵称同时也是官称。商王朝在王畿之外,设有侯、伯、甸等称号,分封给商王的子孙和亲族进行管理。这些爵称,实际上就是王畿之外地区的职官名称。西周时封爵制度更加正规化。内服官的爵位分为公和伯侯两等,凡太师、太保、太史都为“公”爵;凡是王畿内贵族入朝为卿称为“伯”爵;而四方诸侯入朝为卿则称为“侯”爵。被分封的诸侯,在爵位上则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号,但它们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差别。
春秋时期,原本是官职的卿、大夫,也开始作为爵称。如卿有上卿、中卿、亚卿的等级差别,大夫则有上大夫、中大夫等爵称。至战国时期,不少国家开始改变按血缘关系授予爵位的做法,而主要根据对国家功劳、贡献大小来授予。
2、秦汉六朝时期
秦自商鞅变法后,逐渐实行二十等爵制度,称号是公士、上造、簪鸟、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秦实行的是军功爵制,把在战争中立下的军功同爵位、享受的待遇联系起来,并且主要面向军队战士和立有战功的平民。这同此前的封爵制度相比,有了很大的区别:一是改为了以血缘亲疏定爵位高低的做法,二是这种爵位享有的仅仅是衣食租税,而不掌握食邑和封地内的政权和兵权,而且爵位也不世袭。
3、唐宋时期
隋唐时期封爵制度又发生了一定变化。隋唐都实行九等爵制,只是爵名略有不同。唐代九等爵位为:王、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国开县子、开国县男。唐代封爵在内容上同前代也有不同之处,所授爵位一般都不享有实际封地或封邑,只有在爵位前加上“食实封”,才能享受封地内的租税,而能获这种爵位者也是极少的。
宋代封爵制度与唐代基本一致。只是爵位增加了三级,为十二级: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同唐代一样,封爵的食邑也是虚数,只有明确食实封的爵位才能享受实际收益。元代凡宗室、附马通称王,有实封的采邑。
4、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封爵制度又发生了一些变化。明代封爵有皇室与百官之分。皇室以皇子为亲王,亲王之子为郡王,都为实封,且可世袭,但袭王位者必须为嫡长子。庶子支派则封以奉国将军、镇国将军等虚爵。除了皇室封王之外,文武官员的封爵只有公、侯、伯三级,不一定都世袭,而且只有岁禄,并无实际的封邑。
清代封爵同样有宗室与百官之分,分别称为王爵和世爵。王爵也称为显爵,分为十二等,依次为:和硕亲王、多罗亲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按宗亲世系分别授予。宗室凡年满二十者均可题请。世爵是封给功臣贵戚的,共分九等: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清代封爵都没有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