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乐是什么
室内乐 Chambermusic,原意是指在房间内演奏的“家庭式”的音乐,后引伸为在比较小的场所演奏的音乐。在十四世纪的欧洲音乐中,室内乐是和演唱、演奏形式正规、声音宏大的宗教音乐相对而言的,到后来则是和交响音乐、歌剧、舞剧相对音乐而言。大约到十八世纪时,室内乐的概念多半和家庭生活中娱乐性的音乐有关。后来,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大师们逐步完善了室内乐中的各种体裁形式并赋予新的活力。而后的浪漫派音乐家们又进一步发展和充实了室内乐的形式和内容。在浪漫派以后的室内乐作品中,更加注重了情感的抒发,同时具有某种“标题”的性质,有时则直接加以标题。例如柴可夫斯基的a小调钢琴三重奏《怀念一位艺术大师》就表现了作者对密友、钢琴家鲁宾斯坦的怀念之情。在近现代各种流派的音乐中,室内乐更是作曲家们喜用的形式之一,这大概主要是因为各种探索性、实验性的作曲技术,通过室内乐能够更方便地被演奏和介绍给听众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