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驰的故事是真的吗
从法律的观点看,是假的。
根据1950年的婚姻法 五条“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1、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也就是说他们在1955年结婚时法律是允许的,根本不存在不合法的前提,否则也不会给他们登记,发给他们结婚证,你当登记结婚的公务员都是傻子啊。
还有一个问题:1955年当时登记结婚的是区、乡人民政府,而不是民政部门。
从法律的观点看,是假的。
根据1950年的婚姻法 五条“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1、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也就是说他们在1955年结婚时法律是允许的,根本不存在不合法的前提,否则也不会给他们登记,发给他们结婚证,你当登记结婚的公务员都是傻子啊。
还有一个问题:1955年当时登记结婚的是区、乡人民政府,而不是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