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条件
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只招收具有本省农村户籍的考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6月26-27日通过登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填报“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