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和继子是什么关系
继父和继子是姻亲关系,如果继子未成年且和继父一起生活,则双方还有抚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是: 一,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即有抚养事实。 二,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事实要持续一定时间。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姊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享有扶养的权利。享有扶养权利的要件,原则上以无劳动能力而不能维持生活的特定人为限。
2、扶养义务人,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下列亲属: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关于扶养义务人的顺序,中国婚姻法无明文规定。刑法规定对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