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收据的业务内容及申请条件
业务内容
信托收据须指明客户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代银行保管有关货物,同时保证:
1、以银行名义代办货物存仓或处理。
2、在银行要求下立即退回有关文件。
3、以银行名义进行货物加工并在加工后重新存仓。
4、安排出售货物,并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用销售收入归还全部银行垫款。
申请条件
1、企业资信状况良好。
2、单据须属于我行开出的信用证项下才可以办理信托收据;
3、信托收据须指明客户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代银行保管有关货物,同时保证:3.1以银行名义代办货物存仓或处理;
3、2在银行要求下立即退回有关文件;
3、3以银行名义进行货物加工并在加工后重新存仓;
3、4安排出售货物,并立即或在规定期限内用销售收入归还全部银行垫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