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收入包含什么不包含什么
贫困户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转移性收入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 金、生态补偿金;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
以及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生产类补贴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不予计入家庭收入的情况你看:
1、优抚对象及政府给予特殊照顾的其他人员所享受的待遇;
2、政府、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工作、学习优秀者颁发的非报酬性奖励;
3、因劳动合同终止(包括解除),职工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
4、丧葬费、抚恤金;
5、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6、经省民政部门确认的其他特殊收入;
7、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