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寄读生学籍可以转吗
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县(市、区)或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市、区)发生变化确需办理转学的,遵循“人随籍走”的管理办法,需履行转学手续。
转学程序为:填写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转出学校盖章——转出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转入学校上传转学申请表至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相关学校(单位)审核——转学程序结束。
转入本市的所需转学材料为:
1、小学阶段:本市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学生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监护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学生预防接种证明等。
2、初中阶段:本市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居住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学生小学毕业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监护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学生小学毕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