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 可以累计计算的吗
1、失业 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2、根据《失业 条例》 十七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 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 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又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法若干规定》 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 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 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4、可知失业 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前次失业没有申领过失业 金的条件(领过则必须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如满足条件,原有缴费时间和当期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并且领取失业 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 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