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利丰保年金 有哪些保障
1、满期金。自该款 生效之日起,若被 人生存至合同 期间届满,将按基本 金额给付满期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特殊生存年金。自该款 生效之日起,若被 人于该合同的 五个保单周年日与 六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每年将按投保者所支付的首期 费和特殊生存年金之积,并且按照 公司规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特殊生存年金。
3、身故 金。自该款 生效之日起,若被 人于本主险合同 期间内身故,将按所支付的全部 费和被 人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 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4、生存年金。自该款 生效之日该合同的 七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合同满期前的 后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 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每年将按投保人所支付的首期 费和生存年金之积,按照 公司规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一次生存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