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后社保怎么办
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就相当于企业实体没有了,企业单位无需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个人可以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转为个人缴费。
【法律依据】
《社会 法》 57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 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 登记。社会 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 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 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 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 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 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