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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近期免冠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先去公安户政部门登记。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当场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