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东莞失业 领取标准
2020东莞失业 的领取标准为: 一,失业 金,标准为失业 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 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同时失业 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 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但是如果不足十二个月的,那么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 长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广东省失业 条例》 十九条规定:失业 金由社会 经办机构按照失业 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 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 金标准。失业 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 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