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期徒刑 多判多少年
对于单个罪名的有期徒刑 高判处十五年,触犯多项罪名的,合并执行 高可以判处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1、《刑法》 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 五十条、 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刑法》 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 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 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 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 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