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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反诉诉讼费法院如何收取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提起反诉成立的情况下,是可以减半缴纳受理费用的。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拓展资料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