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补过后原来的还能用吗
补办身份证后,原身份证还能用的。
补办身份证后,遗失的证件并未注销,还可以使用。公民在遗失身份证件时,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同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保留相关资料,若有人冒用遗失者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行为,遗失者对这些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遗失者也应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及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