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
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
《社会 法》 六十四条规定,社会 基金包括基本养老 基金、基本医疗 基金、工伤 基金、失业 基金和生育 基金。除基本医疗 基金与生育 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 基金按照社会 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 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