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律师费谁出
对方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出借人聘请律师起诉的,律师费由出借人先行支付,然后可以在起诉状中主张由借款人承担律师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十条, 二审人民法院改变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 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