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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是否属于证据

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可以作为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